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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缴纳分公司税务?
- 作者:上海傲火企业咨询 发表时间:2020-09-01 14:14
根据《公司法》,公司可以设立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那么如何缴纳分公司税务?下面傲火企业咨询编辑就带你一起来看看。
无论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,按照属地征税的原则,流转税(增值税、消费税等)在公司经营地当地缴纳,所得税不同。
分公司缴纳所得税有两种方式。一是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纳税,二是由总公司缴纳。
1、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
分公司选择这种纳税方式,与独立法人相同。实行季度预付,年底结算。每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,应当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预缴所得税。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,由税务机关统一计算所得税,多退少补。
2、汇总回总公司合并缴纳
分公司申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公司的,由总公司批准,税务机关批准,由总公司统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适用的所得税率方面,如果总公司所在地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规定不同,在计算税额时应注意区分。
(1) 生产性企业,分公司仍从事生产加工业务的,分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按照分公司所在地的规定执行;分公司从事购销业务的,按照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税率;销售的产品不是总公司自制产品的,按照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所得税率计算所得税。
(2) 其他类型的企业,按分支机构所得税税率计算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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